宜兴市公司不想开了,为什么一定要注销?
很多朋友可能会有疑问,我公司开不下去了,不准备要了,为什么还非得去注销?反正都不要了注销不注销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本来事业失败了心情就很不好,何必再给自己找事儿做呢?
其实朋友们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但我们宜兴市扬名工商代理有限公司专业注销代理业务这么长时间以来,以我们所积累的经验来说,公司的注销还是很有必要的,其实换个角度来想,一个公司从注册到注销,这也对应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如果公司死亡了,就应该给他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而且,公司是我们自己的心血,我们也不想就把它这么草草抛弃了对不对?
从法理角度来说,公司的注销是有很多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般来说,属于下列原因之一的,应该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如果公司不注销会产生什么不良后果呢?我们今天也为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如果公司不正常注销,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由此可见,如果因为自己一时意气而对自己以后的事业产生不良影响是不智的行为,这样一来对自身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且自己的诚信记录会大受影响。换句话说,只有当完成了注销,公司才在法律意义上不存在,犹如医院宣布某个人到死亡。
当然,如果自己觉得注销公司很麻烦,那您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办理,现如今从事上海公司注销代理业务的机构有很多,您可以在多方对比之下选择自认为合适 的代理机构,这样一来就不用为此烦心了,不仅能完美解决公司的问题,也能为自己省去很多的麻烦。